描述
备用电源(蓄电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5 号)
产品分类:航海仪器
产品名称:备用电源(蓄电池)
功能要求:满足培训大纲要求。
规定数量:1套
航海仪器使用是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航海技术专业的一门核心技能课程,也是海船三副适任证书实操考试科目之一。通过本课程的培训,学员主要学习航海仪器的基本功能、组成、结构、原理和操作与维护保养等知识培养学员使用、维护保养航海仪器的基本能力,具备海船驾驶员在航海仪器使用方面必备的基本素质。其前导课程为航海仪器。
全密封免维护铅酸电池;
额定容量:100h;
输出电压:12VDC;
充电电流:10A;
充电电压:13.8±0.2V;
重量:2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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