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船舶高倍泡沫灭火系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5 号)
产品分类:基本安全实训室(Z01)
产品名称:船舶高倍泡沫灭火系统
功能要求:能够满足不佩戴呼吸器,进入和穿过充满泡沫的舱室的操作训练。
规定数量:1 套
1.1 主题内容
本协议书规定了船用消防设备: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可调式消防空气泡沫炮、泡沫枪的技术性能、质量保证规定以及交货技术状态。
1.2 本协议书是订货合同的技术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 技术要求
本装置应满足“CCS”2009版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并应满足“SOLAS”2010版公约及2003修正案要求和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
- 主要性能指标
2.1.1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型号:PHYML32
贮罐容积:2000L
工作压力范围:0.6MPa~1.2MPa
混合比:3%
进出口通径:DN100
比例混合器流量范围:16L/s~64L/s
比例混合器进水口压力:1.0MPa
2.1.2 名称:泡沫炮
型号:PL24
额定压力:0.5Mpa
流量:24L/s=1140L/min
材质:不锈钢
射程:≥40m
接口规格:DN80
操作方式:手动操作
水平回转:360°,
仰俯回转:≤-30°~≥+60°;
配对法兰
2.1.3名称:空气泡沫枪
型号:PQ8.C
工作压力范围:0.2-0.5MPa
流量:流量8L/s,0.5MPa时
射程:≥20m
连接方式:DN65管牙接口
- 供货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 | PHYML32 | 套 | 1 | 整套装置含:卧式储罐、比例混合器、胶囊、阀门及管道管件、提供配对法兰等 卧式泡沫液储罐容积:2000L 比例混合器:混合比3%,流量范围16L/s~64L/s,进出口通径:DN100 材质:铜合金;工作压力范围0.6MPa~1.2MPa,消防进水压力1.0MPa 储罐材质为:16MnR, 罐体表面喷涂红色防腐油漆 提供CCS船检证书 |
2 | 泡沫炮 | PL24 | 套 | 5 | 额定压力:0.5MPa,流量:24L/s,射程≥40m;进口通经:DN80 |
3 | 泡沫枪 | PQ8.C | 只 | 4 | 额定流量:8L/s,额定工作压力:0.5MPa,射程≥20m |
- 交货准备
4.1 包装:
本套装置出厂试验结束后,将装置从试验台上拆下,并进行清洗和干燥处理,随后封闭各接口,未油漆的金属表面一律用油封保护(有效期为12个月)。
本设备的包装应该符合相关的包装规范。
4.2 运输:本装置的运输要严格的按照运输的要求进行
- 质量保证规定
5.1 试验与验收
a 产品的试验与验收执行标准为:CB/T3571-93,并出具试验报告。
b 产品出厂时的随机文件:
装置总图
装置的使用说明书
装置的技术文件
装置的合格证
铭牌:中文 不锈钢
c 文件资料
d 随机文件为:
CCS船检证书一正三副4份(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泡沫炮与泡沫枪CCS证书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4份、使用说明书6份、完工图纸6套。
5.2 本套装置的质量保证期:交船后一年。
5.3 船厂设备调试期间,甲方派员免费服务一周,完成调试并配合船厂交船。
5.4 其他未尽事宜,要经过双方协商决定。
5.5、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
适用于所有直升机平台、化学品船、油船、沥青船的甲板灭火
1、PHYM 系列贮压式泡沫灭火装置
贮压式泡沫罐工作原理:
启动消防泵,压力水进入罐内,当罐内压力上升至与主管路压力平衡时,皮囊内的泡沫液在罐内压力水的挤压下,进入混合器管路与压力水以一定的比例形成泡沫混合液进入管路末端,通过消防炮或是泡沫枪将泡沫液喷洒到保护区域。
泡沫灭火装置有环泵式灭火装置、贮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平衡泡沫灭火装置等固定设备,前一种是水和泡沫液在泡沫罐中直接混合,现在用的比较少,后两种是水和泡沫液在比例混合器中混合,现在船上比较常用。
泡沫罐内部工作原理
检测维护主要为以下几点:
1 )检测泡沫液是否合格,由专业厂家或是第三方完成。
如失效则重新充装泡沫液。泡沫液首次检查为原始充装日期的 3 年后,以后每年取样抽查一次。
注意: 更换泡沫液前要清洗皮囊。
2 )皮囊使用寿命一般为 5 年,到使用年限要通过气密试验来检测皮囊是否要更换。
3 )检查主要控制阀门是否灵活自如。
4 )检查完毕要恢复系统完好
2、 PHP 系列平衡式泡沫灭火系统
平衡式泡沫系统工作原理:
启动消防泵,然后再启动泡沫泵,消防水进入管路,再启动泡沫泵,泡沫泵将常压泡沫罐中的泡沫液抽出,经平衡式比例混合器与消防水按 3%或设定的混合比混合后进入管路末端,然后经泡沫炮或是泡沫枪将混合液喷洒到保护区。
该系统的混合比稳定,所以国内外高端客户选的比较多
检测维护主要为以下几点:
1 )检测泡沫液是否合格,由专业厂家或是第三方完成。如失效则重新充装泡沫液。
泡沫液首次检查为原始充装日期的 3 年后,以后每年取样抽查一次。
注意: 更换泡沫液前清洗所有的装置及管系统。
2 )检查泡沫泵是否正常工作。
将泡沫罐出液阀关闭,点动泡沫泵。
3 )检查泡沫系统中主要控制阀门是否灵活自如。
4 )检查完毕要恢复系统完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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