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海上无线电信号表》第 1、3、5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5 号)
产品分类:船长、大副、三副培训
产品名称:《海上无线电信号表》第 1、3、5卷
功能要求:满足培训大纲要求。
规定数量:6套
本课程教学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GMDSS通用操作员培训的场地
设备和师资要求。
1. 教学场地需具备多媒体理论教室和通信设备真机和模拟器训练室。
2. 教学设备和模拟器要求具备 Inmarsat-C船站、Inmarsat-F船站、MF/HF 设备、
VHF设备、NAVTEX接收机、气象传真接收机、EPIRB、SART、双向手持VHF等
真机设备和船舶备用电源蓄电池。具备海事局认可的由教师机和 20个终端连成网
络的GMDSS模拟器。
3. 文件资料要求具备国际海事组织 1974年国际海事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电
信联盟《无线电规则》或《海上移动业务实用手册》、船舶电台表、海岸电台表、
《电台工作日志》、GMDSS考试大纲与评估规范、《海上无线电信号表》(第 1、3、
5卷)和《GMDSS实操训练记录表》等文件资料。
4. 师资要满足以下条件:①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的GMDSS操作
员师资培训;② 通信、电子类相关专业毕业生,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以
上职称,且具有不少于 6个月的GMDSS系统知识与操作教学实习经历或具有不少
于 3个月的海上通信实习经历,并通过GMDSS通用操作员考试和评估;或者持有
一级、二级船舶电子员证书,且具有不少于 6个月的GMDSS系统知识与操作教学
实习经历;或者航海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甲类海上大副以上的任职资格和
GMDSS通用操作员有效证书,且具有不少于 6个月的GMDSS系统知识与操作教学
实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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