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雷达操纵模拟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5 号)
产品分类:船长、大副、三副培训
产品名称:雷达操纵模拟器
功能要求:满足培训大纲要求。
规定数量:1套
至少 5 个雷达本船,每台本船不超过 4 人/台;并满足经修正的 STCW 公约第 A-I/12 节所规定的性能标准;每个本船均具有自动雷达标绘仪功能;可进行对抗训练;配有相应的海图桌、海图和海图作业工具。如船舶操纵模拟器中雷达模拟器符合以上性能标准,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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